23家中餐馆店主联合控告市政府种族歧视

中餐外卖店因其物美价廉、营业时间长深受美国人的欢迎,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可就在本周,美国费城23家中餐馆业主联合起来,控告费城市府“种族歧视”,称警方在执行外卖宵禁法时,只针对中餐馆,而对其他11点以后继续营业的餐馆视而不见。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因不满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晚11时的宵禁规定,23家中餐馆店主联合向联邦法院提交诉状,控告费城市府种族歧视。店主指控费城警方选择性执法,在11时后强行关闭中餐外卖店、抢走顾客的食物,却对依然还在营业的披萨、熟食外卖店视而不见。

另据美国中文网消息,根据费城法律要求,主要居民区的外卖餐厅须在晚上11点结束营业。这项外卖宵禁可以追溯到2005年,时任市长的斯里特(John Street)将其签署为法律。法律的目的是遏制居民区的犯罪活动,并“促进安全感”。

一些餐馆老板试图与警方交涉但遭到冷遇。费城Tacony的长城中餐老板说,当他问一名警察为什么只有他的餐馆而非街头其他非中国外卖餐馆成为目标时,据称警察回答说:“不关你的事。”现已关闭的“华祥”(China Clover)老板表示,在他提出质疑后,一名警察威胁要逮捕他。

根据诉讼,至少3家中餐厅都因警察执法造成的经济负担而被迫关店。另外两人则说他们被迫卖掉了自己的餐馆。其他大部分华裔老板称,宵禁法律已经让他们被迫支付了数千美元的罚款。

据了解,2016年,费城第一位亚裔市议员吴胜镐(David Oh)上任后开始着手调查针对费城市警选择性执法的投诉。2017年,吴胜镐给当时的费城市法务官塔兰德(Sozi Tulante)的致信中称:“歧视性的证据很明确”。此后不久,针对中餐馆的强制执法有所下降。但到了2018年中旬,警方再次将其当做执法目标。

原告要求费城法院裁定宵禁法无效,或至少阻止市警强制执法。他们还要求提供经济赔偿,包含罚款、商业损失和惩罚性赔偿金,但具体数额没有透露。

费城市府、原告律师都拒绝对此案发表评论。

 

文章来源:世界日报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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